心律失常的治疗
心律失常的治疗包括病因治疗、药物治疗及非药物治疗三方面。对于无自觉症状且室性心律失常发生次数不多时,应积极治疗心肌炎,可暂且不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依据ACC/AHA及ESC于2006年颁布的指南,应对有症状的或持续发生的心律失常予以治疗。有症状的或持续发生的室性心律失常应积极治疗,必要时使用胺碘酮。心肌炎患者出现严重房室传导阻滞时可选用糖皮质激素、异丙基肾上腺素提高心室率,若阿斯综合征发生,则需植入起搏器,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2013年ESC建议急性期不考虑植入埋藏式心脏转复除颤器(ICD),而对于急性期过后的心律失常治疗遵循ESC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