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个读者来信,怪心疼的:姑娘是东北人,大学毕业嫁给了相恋四年的男友。男友家在深圳,为了和他结婚,姑娘不惜和家人撕破脸皮。走之前,父亲对她说:要走了,今后就没你这个女儿。姑娘还是抱着对爱情的向往远走他乡。这一走,就是十年。这十年,她没有回过家。不是不想,而是没脸回家。这十年,她什么也没有。丢了工作,也没了爱情。
婆婆排挤她,因为前两胎都不是男孩,所以现在被逼着生第三胎。她常常在夜里一个人照顾孩子,累到痛哭。她好几次拿起电话,想给家里打电话,但就是害怕,不想让家人看到这个不堪的自己。姑娘问:“我该怎么办?”说实话,已经走到这一步,再苦再累,也只能咬着牙走下去。远嫁之后,父母不能承欢膝下;女儿孤苦伶仃,远水救不了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