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过的几乎所有书籍都告诉我,这不是爱情。爱情需要心跳加速,需要面红耳赤,需要牵个手就心中小鹿乱撞,然而,和肖博文拉手,感觉就像左手牵右手。我们彼此太熟悉了,熟悉到没有悬念、没有惊喜。青春年少时,谁不追求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呢?更何况,完美主义的我认为,两个人要生活在一起,没有爱情是不可想象的。所以,我默默地看着肖博文从我的世界经过,并且坚信我们之间的友谊会地久天长。和陈韬的婚姻让我发现,狂热的爱情不会持久。我和陈韬的矛盾在于,我是个理想主义者,越来越看不惯结婚后陈韬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嘴脸,对当初那个口口声声谈“人文精神”的热血青年的消失充满了失望。本来,我以为人都在变,可能不是陈韬错了,而是我错了,但是,站在我面前的肖博文却保持着和当年一样的温文尔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