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德:你喜欢这男孩,早干嘛去了?
我就是这个毛病。碰到喜欢的东西,总是不好意思表示,我想据为己有。小时候是橡皮或者圆珠笔,现在成了梦中情人。我恨自己总是这样拱手相让,甚至在和别人竞争的时候,甘拜下风。我对他是有点一见钟情的。大学我没有谈恋爱,因为身边根本没有顺眼的人。闺蜜说我眼光高,可我觉得感觉没到,再好的人我也不来电。我其实是有人追的,最疯狂的时候是临近毕业时,追我两年多的一个男孩,大半夜在我宿舍楼下念情书,让同宿姐妹羡慕得不能自持。可我觉得非常尴尬,就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好让外界注目的目光都从我身上消散。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总怀着某种期待——那个男孩总会在某一天,出现在我的视野之中。他就是我的天选之人,我们都是彼此的独一无二。我当然清楚这属于小姑娘的天真和矫情,可我就是相信,我也拿自己没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