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多说一句,新加坡结婚容易,离婚那是相当麻烦。新加坡的法律规定,夫妻至少分居3年才能提离婚,所以吴建豪第一封离婚协议的理由就是“彼此已超过3年无共同生活”。而石贞善则觉得这封协议的内容不实所以退回了,结果吴建豪隔了一个礼拜立马寄了一封新的过来,理由是“妻子不支持自己的事业”、“双方兴趣不同”。
虽然石贞善最后还是退回了这封离婚协议,但事已至此,这个家是肯定要散了。不过这次换她主动寄协议给对方了,然后把前面那些“5宗罪”写进去,也算是“回礼”。说实话,大家追他俩的瓜追了这么多年,今天突然官宣大结局,还是挺感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