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喜欢一个人,不要想太多,就两个字——去追。
喜欢一个人,不要有太多的顾虑,更不要每天在脑子里上演小剧场,思考如果没有追到的尴尬场景,有句话说得好,心动不如行动,遇到一个自己喜欢的人,就应该勇敢的去追求,因为一旦错过了,以后留下的就只有遗憾。
我想赵薇导演的一部电影大家应该都看过,就是当年大火的《致青春》。《致青春》的女主角郑微,就是一个遇到喜欢的人,就努力去追的典型人物形象。我非常的喜欢她,因为她大大方方,勇敢追爱。不去思考喜欢的人喜不喜欢自己,不去思考追不上怎么办,更不去思考追求一个人会遇到什么困难。我想如果,我们都能像郑微那样跟随自己的内心勇敢去爱的话,那么世上就会少了很多遗憾,多了一些美好的爱情故事了,因为很有可能你喜欢的人也在喜欢你,只不过你们都少了一点勇气去告诉对方,于是原本两个可以在一起的人,却成了陌路人。
喜欢一个人,不告诉他,他可能永远不会知道,但你可能会记一辈子,因为你喜欢他,却没有说出来,你们之间也可能因此没有任何交集,而这件事,对你来说将是一辈子的遗憾。但如果喜欢一个人,你告诉他了,你勇敢的去追求了,可能他也喜欢你,你们就这么美好的相爱了,那么故事就会变得不一样了。当然,他也可能不喜欢你,你做什么他都不为所动,你也不必难过,因为努力过,你就不会后悔,也许你们之间,还是差那么一点缘分,但至少你没有遗憾。
如果她喜欢易烊千玺,那就陪她一起去看千玺的演唱会;如果他喜欢看沿途的风景,那就陪他一起走遍山川大概;如果他喜欢动漫,那就陪他欣赏宫崎骏世界里的美好。喜欢一个人,就是努力的靠近他,接受他的喜好,培养共同的兴趣,然后告诉他,你爱他。
人生,这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我们能做的就是在有限的时间里,享受生活,勇敢去追求自己的爱情,不要将就,不要勉强,更不要留有遗憾。
不要怪下雨天,妨碍了你去告白的路。不要怪路口的红灯,阻挡了你追求他的脚步。喜欢一个人,就是要风雨无阻的奔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