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甲村委会这些村民的表现,是我在许多地方没有看到的。当时我就想,这样渴望求取知识的家长,是有责任心的家长,是有家庭担当意识的家长,她们的家庭也必定是有希望的家庭。能够想起来举办“普及法律知识和家庭教育”讲座的村委会干部,是负责任的村干部,是把村民家庭的前途和整个村的前途放在心上的干部,他们领导的村必定是有前途的村。因此,我记住了他们,并把“卜甲”两个字放进了我的意识深处。所以,当检察长问我书送往哪里合适的时候,我不假思索地就说出“送给卜甲小学”的话。
而这次送爱心图书给卜甲小学,是我们永胜县检察院在做好本职工作之余,不忘初心,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开展“快乐读书.健康成长图书赠送”活动的第几站,我记不清楚了,也不想去梳理。我想,关爱他人,乐于为他人付出,应当是个人的品格,也应当是由个体所组成的单位的品格。付出,不求回报,理当如此。而滴水之恩,则当铭记在心。如果被关爱的人想记住我们,那也是他人或被关爱单位应有的品格。我只是希望责任、担当、爱心、感恩能在人与人之间传递。从而让整个社会和谐。更希望村委会和学校改善环境,让每个孩子都能阅读到我们赠送的图书,使孩子们的视野更加开阔、想像力更加丰富,知道在身处的这个世界之外,还有更为广阔的天地,从此催生出他们“走出去”的愿望,我们的目的就达到了。
这次我们去卜甲,村里的领导大为感动,怕我们不识村道而走错路,干脆到半里外来接我们了。
到了学校门口,也有闻讯赶来的镇里的干部、学校领导站在门口迎接我们,见面就是一个劲地说“谢谢”,自始至终,也不知道说了多少声的“谢谢”。
车停稳后,恰逢学生下课,就有孩子围上来,刚好打开车门吩咐孩子们往图书室搬书。看到新书,他们都高兴得咧着嘴笑,面对陌生的人笑,又露出一些儿害羞样,随后抱着书喘着粗气飞快地往三楼跑,抱不动了也不让大人帮忙,小歇几秒再跑。图书室的门是早已打开来做出了迎接姿势的。随着孩子的忙乎,新书就在桌子上“坐稳”了,那些书也都像明白孩子们的心思似的,任由孩子们翻腾!
不到半个小时,孩子们就把图书的目录整理了出来,告诉我们总共是403册。老师反馈说,孩子们很喜欢这些图书。还说,检察官知道孩子们喜欢读哪类书,给他们挑选的书都是适合小学年龄段的孩子们阅读的。有好几次,我和教导主任还说到了那套“大眼观天下。”对“大眼观天下”的理解,又差不多是同样的观点,很是愉快。后来,就谈到,怎么样让全校的孩子都能得到阅读的机会这样的问题,村里的书记当即表示,村委会闲置的桌椅板凳只要打一张收条,就只管搬到学校去充实到图书室里。保证一次能满足一个班级的学生坐在那里阅读就好了。感恩!我的内心一直在感恩有这样重视孩子们课外阅读的老师和村委会领导。后来,在镇里的领导,村委会领导,学校领导和我们一起座谈的时候,检察长介绍了我们检察院未检科的工作职责,说检察院已经启动“校园欺凌预防与应对”法治巡讲活动,目的是要把法治教育以喜闻乐见、轻松愉快,寓教于乐的方式送进校园,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及被侵害。并说,只要学校需要,检察院校园法治讲座近期就可以进入卜甲小学。在场的领导和老师更是高兴。那些感谢的话则又被重复了多次,依旧意犹未尽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