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时代不会写字的人应该不多了,早在解放初期可能有许多这样的人,后来通过扫盲大多数人都识字了,再后来,不识字的人慢慢不在了,新出生的人长大后再怎么着也会让他们读过小学认识自己的名字,虽然如此,但总有特例,我们今天要说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不识字的农村妇女,不识字真的是太不方便了,不管去哪里都需要认识字啊,再怎么着,自己的名字应该会写才行,这不,这位女士因不会写字3次没领成结婚证,因为领结婚证需要自己的签名!
湖北,襄阳的李女士,因为不会写字,去了民政局三次,都没有成功领取结婚证。李女士称,她只要一写字,头就晕。民政局表示,原先是签名或按手印,现在是签名和按手印,所以新的政策要求是这样的,他们也没有办法,鉴于李女士的情况特殊,可以让其直系亲属到民政局写一份证明。
小编觉得,民政局也是怕后期有什么麻烦,才会让两位老人,写这样的证明,毕竟政策要求是签名和按手印,如果没有按规定执行,让两位老人领取结婚证了,两位老人的子女,两位老人的子女,不同意他们的婚姻,一定会因为这个原因,到民政局要一个说法。为了避免这样事情的发生,确实需要有一个签字生效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