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被法律判处死刑一定是因触犯了法律,而且还是很严重的,否则不会阔的如此下场,其中被网友们称之为悍匪地冯学华被曝判死刑,这也让不少人唏嘘,当年地案件到案件结果出来也算是落下帷幕,那么,悍匪冯学华判死刑地犯罪过程又是什么?
2017年6月,因邻里纠纷与余某家发生争吵。同年12月4日,冯学华酒后遂闯入余某家中,将她扼颈按倒在地,多次按住后脑撞击地面致余某失去反抗能力后,冯学华对其实施了猥亵。之后,冯学华将尸体抛至枯井中,拿走手机,并用杂物进行掩盖后覆上井盖。
仅仅一天后,冯学华途经东坡区修文镇上码桥村时,遇见曾经的工友阚某,遂让阚某用余某的手机给余某的女儿打电话,编造余某外出打工的事实。通话后,冯学华产生杀人灭口的想法,遂将阚某骗至其旧宅外,将她按倒在地,用石头将阚某杀害。期间,再次实施了猥亵行为。 杀害两人后,冯学华开始了逃亡生涯。
2018年10月17日,为了准备交通工具出逃外地,冯学华于当晚窜至东坡区白马镇桥楼村被害人罗某家中,躲藏至花台旁,罗某骑摩托车回家准备开锁时,冯学华持石头朝她后脑部猛击数下,又用双手捂住口鼻致其死亡,并将其抛弃至当地一枯井内。冯学华又返回清理现场后,驾驶罗某的摩托车逃离现场。
再次行凶后的冯学华逃窜到乐山,于2019年1月12日在市中区悦来乡石膏村,强奸了村民张某甲,并进行了抢劫;2月8日在市中区关庙乡花台村,强奸了村民张某乙,骑走了其电瓶车。
“悍匪”的他在逃亡439天后,惊恐、害怕等情绪一直伴随着他,长期东躲西藏、食不果腹,让穿着一身绿色羽绒服的冯学华又黑又瘦,逃犯味十足,最终于50岁生日时被警方抓获。 当他再一次出现在媒体面前,时间已过去7个多月,地点已换成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11月29日下午,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冯学华犯故意杀人、抢劫、强奸、强制猥亵、盗窃罪,依法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