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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代睿
12月3日上午,“库尔勒沉尸案”再审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封面新闻记者从原审被告人李建功代理律师王誓华处获悉,法庭宣布改判李建功无罪,当庭释放。
无罪释放后,李建功(左)与律师王誓华走出法庭。律师供图
12年前的同一天,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29团派出所报警,当地居民在一水泥厂厕所粪坑内发现一具尸体,死者头部有钝器击打伤痕。经辨认,死者系水泥厂一名75岁退休女工。6天后,居住在附近的39岁银纺公司员工李建功被刑事拘留,警方怀疑其案发当日与死者发生冲突后杀人。
2008年7月9日,兵团第二师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李建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年11月7日,新疆高院复核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入狱前的李建功。家属供图
李建功服刑后,即向新疆高院提出申诉,称自己没有作案,且在审讯期间遭“逼供”。代理律师王誓华表示,会见李建功时曾看过其身上伤疤。王誓华律师认为,此案定罪证据存在诸多疑点,指控证据中没有客观证据能指向李建功作案,包括死者死亡时间、地点均有疑问。
封面新闻记者在此前的采访中了解到,该案此前曾疑似有“真凶”出现。据介绍,李建功入狱一年后,家属曾获得一份举报材料,材料来自死者邻居,该邻居称曾目击疑似真凶作案过程。据该邻居回忆,在发现死者尸体前的几天晚上,其曾听见“救命”的喊声,并见到有人从死者家出来,而此人并非李建功。曾承办该案的新疆自治区检察院检察官对记者透露,检察机关也曾尝试寻找疑似真凶的线索。
2016年7月28日,新疆检察院对李建功案立案审查。2018年4月,封面新闻发表《11年前新疆凶杀案复查近两年无果 家属向两高提起申诉》,对此案进行报道。7月10日,新疆自治区检察院向新疆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同年12月,新疆高院做出刑事裁定,认为该案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将该案发回第二师法院再审。
李建功再审无罪判决书。律师供图
2019年11月24日上午,该案在第二师法院再审开庭,庭审持续了两个半小时,王誓华律师告诉记者,法院当庭认定李建功全部19份有罪供述的询问笔录为非法证据,并予以排除。除为李建功做无罪辩护之外,王誓华对记者表示,其向法庭建议由法院发出司法建议,追究7名李建功案相关公职人员的司法责任。
封面新闻记者尝试就该案再审有关情况联系第二师法院,但法院对外联系电话以及该院新闻发言人电话均未能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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