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永平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吕梁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刘永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永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意识淡漠,为谋取人事利益给予他人大额财物;利用过节之机,违规给予他人礼金。
刘永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并构成职务违法,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永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
刘永平简历
刘永平,男,汉族,1963年5月生,山西方山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3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5月,任临县县委副书记、县长;2008年10月,任临县县委书记、县长;2009年12月,任临县县委书记;2013年3月,任吕梁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2015年12月换届未提名。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勋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建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建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不信马列信鬼神;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组织观念淡漠,违规提拔调整干部,擅自出国(边)境旅游;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搞权钱交易。
王建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建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建勋简历
王建勋,男,汉族,1959年2月生,山西阳城县人,大学学历,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8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7月,任太原市市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2009年12月,任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主任;2012年5月,任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2017年3月太原市人大换届未提名;2019年3月退休。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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