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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发布了个税最新政策。暂定两年内,如果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即使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高于预缴税额,也无需办理汇算清缴。
1.要合理有序建立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制度,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更好落实并不断完善,实现税制可持续。
2.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暂定两年内对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年度补税金额较低的纳税人,免除汇算清缴义务。
3.会议要求加强相关政策解读,简化操作流程,优化办税服务,便利纳税人依法纳税。
4.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23年底,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超过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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