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云娟,2008年12月参加法院工作,现系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审判委员会委员。2018年3月,兼任盘州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在她和无数同志的共同努力下,盘州市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火如荼地开展,受到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为对涉黑恶案件的审理进行精准掌握,韦云娟主动请缨,自愿承担重大、疑难、复杂黑恶案件的审理工作。2018年以来,共计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13件379人,审结204件296人,结案率为95.77%,当庭宣判166件,当庭宣判率为81%,其中,受理涉黑案件10件53人,已全部审结。
7月, 韦云娟担任审判长受理了一起家族式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涉及9名被告人、10项罪名、44起犯罪事实,历时两个月后顺利审结。案件刚起诉的时候,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 韦云娟将近一个星期疯狂加班,每天深夜蹲坐在高高垒起的95册案件卷宗中间,废寝忘食地阅卷,对每一册卷宗、目录、证言均亲自核对,每天夜深人静的时候才最后一个离开办公室。一天, 韦云娟工作到忘了吃晚饭,饿到胃痛了才记起没吃饭。案件经过4天的开庭审理后, 韦云娟用10天时间,把近千页的阅卷笔录缩减整理出近500页的审理报告。提交讨论后,又参与校对定稿了439页的判决书。律师在接过判决书时,不禁感叹:“韦法官,这么短的时间内完成了这么厚的判决书,确实让人佩服”。
韦云娟深谙贯彻落实 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是对黑恶势力犯罪成员进行分化瓦解的 有效途径,在每一例涉黑案件送达起诉书时,她均向每名被告人逐一释明法律规定,攻破了诸如“云南帮”漏犯涉黑案、“8.17”涉黑案部分组织人员的攻守同盟,特别是一些追逃的涉黑案漏犯,通过认罪认罚制度的贯彻落实,凸显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功能,极大地促进了负案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黑恶案件审结生效后,韦云娟及时组织先后向13个单位发出了10份司法建议,为进行全面了解 建议问题整改情况,多次跟踪各单位的反馈情况。对一些没有及时反馈的,通过强化沟通的方式进行督促,发出催促《函》,对还无反馈的就将其纳入应该整治的乱象范围,提交到盘州市扫黑办进行督办通报。韦云娟常常语重心长地告诫庭内干警:“扫黑除恶是关系稳定发展大局的大事,千万不能含糊,不能得过且过,我们不怕得罪人,辛苦努力得不到认可也是小事,关键是不要自己把司法职业的威信丢给别人践踏。”
都说法官要“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 韦云娟也一样,平时话少、温和,但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却是“铁手无情”,对事从来不马虎,坚守原则立场。一起涉黑案件起诉后,经她审慎审查发现:针对一名被告人既指控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又指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桩犯罪事实,虽其同案因触犯数罪被指控,但该案被告人仅涉及一罪。随即,她与公诉机关承办人取得联系,确保在开庭审理前公诉机关作出变更起诉,撤销错误指控,而该案在开庭审理后,她对公诉机关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进行逐一核对时,又发现庭审中出示的证据页码、内容不能一一对应,且与案件事实具有直接关联性的附卷鉴定意见与庭审宣读的内容不一致,她花了3天时间,对40余册卷宗内几万页的内容进行仔细阅看,逐个找出不一致的内容,形成《补充侦查建议函》,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该案的办理获得上级法院的认可。
无数个深夜, 韦云娟办公室的灯依旧亮着,作为母亲的她,早上出门时孩子还在睡觉,晚上回家时孩子又已经睡着,每天回家和孩子说不上一句话。她始终把“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的原则奉为金科玉律;始终把“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守护盘州净土”作为工作目标;始终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把人权保护的理念贯穿于刑事审判活动中;始终把个人得失放在集体荣誉之后,为维护职业尊荣不懈奋斗。
(撰稿:桂镜茜、王抒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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