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埋尸案得雪:正义终究会到来但越及时越好
撰文丨墨黑纸白
扫黑除恶是个好事情,但更应进阶为一种好制度。这两天人们纷纷围观16年前的那场操场埋尸案时应该都后怕,一个人凭空消失竟如此容易?
正义应该是即时存在的
有人认为:“正义终究还是会到来的,哪怕晚一些。”这话听着不那么“正能量”,正义难道不应该是即时存在的吗?
如果并非如此,我们需要公安系统和司法系统就显得不那么明显了。我们来看《新京报》的一段评论,2003年当地检察官对邓世平的母亲说:
“黄炳松担任了10多年校长,社会交际非常广,与许多官员包括我们检察长的关系都相当好。我们不敢帮你,你在新晃县可能找不到证据。”
换句话说,这不是多么难的案子,一个人尤其是在学校这个环境里,是不可能凭空消失,竟然还长达16年之久。
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了这个老师凭空消失,现在的人们在曝光中看得清清楚楚,但对于当时的那些涉事机构来说,就真的很难看清楚吗?
从上文那段当地检察官的话来看,当时的内行人似乎并不比我们吃瓜群众们现在看到这个案子时陌生多少,甚至很多细节可能比传媒的集体关注更细。
我们再看来某报的信息,被害者儿子:“人是在十六年前无缘无故失踪,自那之后一直未找到尸体,我和我的家人为了防止二次迫害也搬离了县城。”
“生活在这世间,父亲惨遭迫害,身为儿子却无力替父亲沉冤昭雪,我内心是悲痛的!”
从这两段话中,我们也可以很清晰的看到,不只是某些机构的人当年对该事件很明眼,连被害者家属对该事件也是心中有数的。
但即便如此,该事件一被压就是长达十六年之久,是正义来得太晚?还是属于正义的机制并未真正存在?
我们的司法系统还需要更完善的进步
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我们这90年代初到现在,司法系统还一直都是呈相对进步的状态,但这类的事绝非这么一起,只是这起也很具代表性。
同时也是提醒我们,在我们的社会想要做一个正直的,不同流合污的,不损害公众利益的人,所要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能长达十六年含冤背锅的。
想起周星驰的《白面包青天》,很多人看完后觉得故事离奇,但好歹结果是好的,但其实也无非是有人罩着包龙星去翻案。
如果没有人罩着,包龙星怕全身都是嘴,也只能落得一个为他人翻案反而自己也要身败名裂、危在旦夕的下场。
这是极具古代王朝典型案例的电影,换句话说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案子要比周星驰那部电影的离奇且悲惨很多,但它的的确确发生了。
正如本案被害人的儿子在某媒体上的表述那般:“在此我内心真的非常感谢政府感谢党的政策,感谢扫黑除恶这次伟大的行动。”
“感谢中央巡视组工作人员不遗余力地帮助,让我父亲在这个世界上失踪十六年后得以有了沉冤得雪的宝贵机会。”
相信这四个感谢是这个人内心中最为真挚的表达,毕竟就他个人的能力而言,想要为自己的父亲含冤得雪,十六年来没可能,直至他自然故去也没可能。
当然他要从内心中表达足够谢意的,至于将自己父亲置于死地的那个生态能否被打破?怕目前暂非其思考的范畴了,毕竟他目前处于父冤得雪的激动阶段。
以十来年为单位,不是任何一个普通人和家庭能承受的
那么就需要我们所有人来看明白,公安系统和司法系统的继续进步是多么的重要,因为我们决不能再容忍正义竟然十六年后才姗姗到来。
同时扫黑除恶这样的好事情,应该形成制度化而非阶段性的,要彻底打破依然可能还存在的草菅人命黑恶生态系统,让人们受到的冤屈可以现时得到维护。
如果什么事都是以十来年为单位起步的得到解决,人们是没有那么多的光阴去耗费的,家庭更是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承受的。
该案中受害者的家庭是以什么样的姿态生活了这十六年的呢?了解内情的人知道受害者是个正直的人,不了解的还被散布的谣言认为其是个携款出逃的人。
所以我们不必急于为正义的终究要到来欢呼,而是应该让该负起责任的机构始终不要挥霍了人们赋予的使命,更应该让正直成为我们社会的进步基石。
希望我们真正拥有敢于去挑战任何邪恶生态的机制,确保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再受任何方式的压迫和挑衅,应在该案后形成一种行之有效的体系。
逝者已去多年,相信他如果现在还活着,也会更多的希望,我们的社会环境能给正直的人、不作恶的人、守法善行的人提供不必恐惧的生存环境。
2019—6—21落笔于墨辩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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