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瓴资本引入无实控人结构
备受市场关注的格力电器股权转让一事有了新的重大进展。
继12月2日格力电器因股权转让事项取得重大进展而发布临时停牌公告后,当日晚间,格力电器再发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合计转让价款为416.62亿元。同时公司股票将于12月3日开市起复牌。
往前追溯,2019年4月份,格力电器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格力集团通知,正筹划转让所持有的部分格力电器股权,可能涉及公司控制权变动。此后,高瓴资本旗下的珠海明骏与厚朴投资旗下的格物厚德之间的“巅峰之战”,引发了市场对格力电器股权最终去向的热烈讨论。10月28日,格力电器混改结果最终敲定,珠海明骏成为格力集团公开转让格力电器15%股权的最终受让方,高瓴资本成最大赢家。
根据最新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高瓴资本此次受让股权可谓“诚意十足”,不光承诺受让股份在交易完成过户登记时全部锁定,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不转让;同时,受让完成后,珠海明骏将在权限范围内保持格力电器经营管理团队的整体稳定,格力电器治理结构不发生重大变化,将最大限度地放权给管理层,并与其利益共享,使得格力电器在引入无实控人结构后,保持管理层稳定。
根据公告,方案中对上市公司管理层权益的安排主要是珠海高瓴、HHMansion和PearlBrilliance向格力电器管理层实体平价转让珠海毓秀的股权、珠海贤盈的有限合伙份额、珠海明骏的有限合伙份额。格力电器管理层分别在珠海毓秀、珠海贤盈、珠海明骏享有相应的权益,并与珠海博韬达成以10.32亿元认缴出资额(约占珠海明骏认缴出资总额的4.7236%)转让其在珠海明骏持有的股权给管理层实体。
此外,此次权益变动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珠海明骏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距仅为6.09%,且珠海明骏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股份代持等安排。
同时,根据合作协议、珠海毓秀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珠海明骏依据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有权提名三名以上(含三名)董事候选人的,则珠海明骏应提名三名董事候选人,而该人数无法达到格力电器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鉴于没有股东或投资人能够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没有股东或投资人能够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因此,格力电器在交易完成后将形成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局面。
对于此次高瓴资本的方案,格力电器表示,此次股份转让系珠海市国资委稳妥有序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优化治理结构,推动格力电器稳定快速发展而提出的战略安排。有资深证券从业人士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该方案从本质上来说不是冲着利益去的,而是为了用现有的资源将公司整合得更好。此前格力电器最为市场所担忧的就是其公司治理结构,如今公司有望朝着更加市场化的方向发展,治理结构将更趋合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益和全球化战略落地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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