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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友反映,位于馆陶县王桥乡的路庄村的河堤扬水站院内,堆放着收缴村民“劣质煤蜂窝煤”。
河北省人民政府制定《2019年劣质散煤管控夏季会战行动方案》,将强力完成散煤回收、置换工作,同时,依法查处劣质散煤销售网点,严厉打击向农村地区销售(包括网上销售)散煤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燃煤使用企业质量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购进、燃用不合格煤炭的违法行为等。
组建散煤管控专班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县、乡、村三级劣质散煤管控包干责任制,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确保散煤监管全覆盖、无盲区。各县(市、区)政府建立本辖区散煤管控专班,切实增强劣质散煤管控工作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散煤管控工作机制,完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散煤管控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对发现的散煤无照经营、走街串巷销售兜售散煤、储存燃用散煤的行为及时制止,对拒不改正的及时向散煤管控专班报告,由散煤管控专班组织人员依法处理。
然而,路庄村委会公开将收缴村民的“劣质蜂窝煤”又以每块4毛的价格公开出售给村民。
收缴的“劣质煤”村委会有权出售吗?谁给的权利?收缴的台帐公布了吗?变卖的蜂窝煤钱去了那里?
小编等待有关部门给村民一个合理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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