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张建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运城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建功简历
张建功,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运城市盐湖区人,大学学历,200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7月参加工作, 历任运城地区质量检测所室主任、副所长,运城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大队长,运城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所长;
2008年6月任运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所长;
2016年3月至今任运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党支部书记、所长。
现将大同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4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如下:
1.浑源县千佛岭乡杨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侯日华套取粮食补贴款问题。2009年至2014年,侯日华利用协助乡政府上报种粮补贴面积的职务便利,以其本人、妻子、儿子及村民翟某的名义虚报种粮补贴面积套取粮食补贴款共计15594元。2019年5月,侯日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2.阳高县下深井乡砖井村党支部书记孙贵录危房改造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收取好处费的问题。2014年,孙贵录在负责本村危房改造申报工作期间,利用职权违规将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孙某某申报为危房改造户。获批准后孙贵录收受孙某某2200元。2019年1月,孙贵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天镇县逯家湾镇石嘴墩村党支部书记宋元世、村委会主任闫相仁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2018年石嘴墩村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宋元世、闫相仁不认真履职,违规将两年以上不在村里居住、借用他人户籍等不符合条件的村民纳入范围,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宋元世、闫相仁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新荣区堡子湾乡李佩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荣平违规为亲属办理农村低保的问题。2018年,刘荣平利用职权隐瞒马某某是其母亲、刘某某是其岳母的事实,为2人申报办理了农村低保,其行为违反了大同市“两委”干部家庭成员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应由市低保管理部门审批的规定。此外,刘荣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5月,刘荣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为深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进一步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革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沉疴顽疾,努力营造务实担当、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 霍州市公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康杰玩忽职守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王康杰作为霍州市公安局分管派出所工作的副局长,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北环路派出所查办的“5·16”寻衅滋事案,督促办案不到位,组织警力不到位,协调处理不到位,致使该案久拖不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王康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王康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侯马市上马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武鹏杰慢作为问题。2018年10月至2019年3月,武鹏杰在上马办事处“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中,未按要求对辖区内“大棚房”进行排查,未及时报送有关情况,延误整体工作进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6月,武鹏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 洪洞县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闫文盼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至2017年期间,闫文盼未认真核查,及时停发10名已死亡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金,致使25万余元养老保险金被违规领取。2019年8月,闫文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
4.蒲县太林乡自然资源所副所长于晓东失职失责问题。2019年6月,在该县安全生产月期间,于晓东对片区内私挖盗采问题监管不到位,致使太林乡河底村园子沟发生非法采石行为。2019年9月,于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永和县芝河镇城关村党支部书记马三三不作为问题。2016年4月,对县林业局拨付的8万余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款,马三三既未组织召开会议研究补偿款的具体使用,也未开展相关工作,致使该笔资金长期闲置达三年之久,未发挥应有作用。2019年5月,马三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充分认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严重危害性,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切实强化担当作为。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扎实推进“整治干事创业精气神不够,患得患失,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往深里抓、往实里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既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的人和事,又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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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山西晚报全媒体记者李飞飞
编辑:山西晚报全媒体编辑刘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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