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新闻办负责人说,对王思聪限制消费,并查封其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据红星新闻报道,该媒体记者22日从中国北京市二中院召开的执行主题新闻通报会上获悉,法院向被执行人,中国万达董事长王健林之子、万达集团董事王思聪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并对其名下财产进行调查。
北京市二中院新闻办负责人说,“截止到目前,因王思聪未按执行通知书要求履行还款义务,故我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查封王思聪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财产。”
王思聪于11月4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1.5亿余元(人民币,下同,0.29亿新币)。之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法院已在11月19日向王思聪下达了限制消费令。
据介绍,王思聪目前已向北京市二中院申报财产。当事人反馈双方就涉案债权履行正在协商中。
北京市二中院新闻办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院会依法核实被执行人王思聪申报财产情况,并结合双方协商情况,依照法律规定,适时采取相关措施。”
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法院向王思聪下达的限制消费令显示,执行申请人为嘉兴璟字悌为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申请执行相关的仲裁裁决。
企查查查询显示,该执行申请人曾在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B轮融资中投了357.9068万元,投资比例为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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