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连海关12360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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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窑湾海关日与大连海事局联合发布,双方联合查处通过海运拼箱夹带脱脂剂、磷酸盐皮膜处理剂等2种8类腐蚀性危险品,共计180公斤。这也是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保税监管处成立以来双方通过“三互”合作查处的首起危险品瞒报案。
近日,大连海关所属大窑湾海关保税监管处执法人员在对从韩国进口的一票拼箱货物进行技术审核时,发现该批货物中疑似夹带有未申报的危险品,立即通过“三互”渠道向大窑湾海事处提起风险联合研判。经双方执法人员综合研判,认为其中报关名称为“脱脂剂”“磷酸盐皮膜处理剂”的技术资料存在较大危险品瞒报可能性,并立即实施现场查验并取样送检。经大连危险货物运输研究中心鉴定,脱脂剂为UN编号3262的8类强碱性危险货物,磷酸盐皮膜处理剂为UN编号3264的强酸性危险货物,主要成分为磷酸、硝酸等。一旦发生泄漏,这两种货物首先会产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引发安全事故。
涉案货物均未按照要求向海事管理机构如实申报,涉案货物所有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并按法定程序接受海事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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