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七年的江小白商标之争终于落下帷幕,2020年1月6日,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小白公司)发布声明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对“江小白”商标审理终结,并终审判决江小白公司胜诉。
资料图 中国商网 孙瑞/摄
根据江小白公司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江小白”商标案胜诉的声明》,1月3日,江小白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最高法行再224号),对公司第10325554号“江小白”商标审理终结,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江小白公司胜诉,撤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2122号行政判决;维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7)京73行初1213号行政判决。
根据这份声明,江小白品牌于2011年12月创立并申请注册商标,随后陷入商标纠纷。自20113年开始,江小白公司历经商标异议程序、商标异议复审程序、商标无效宣告程序。2017年,江小白公司对商标无效宣告行政诉讼一审获胜,但在2018年二审失利。随后,江小白公司提请最高人民法法院再审,并终获胜诉。
对此,江小白公司表示:“ 最高人民法院的最终判决为此事画上句号,也为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提供了有效保障。江小白品牌的发展,得益于完善、公正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最高法的判决也让我们有信心继续坚持原创品牌的道路,更好地促进清香型高粱酒的产业振兴。”
据悉,江小白公司是一家综合性酒业企业,拥有完备的全产业链布局,集高粱育种、生态农业种植、技术研发、酿造蒸馏、分装生产、品牌管理、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为一体。
江小白公司旗下拥有江记酒庄和驴溪酒厂生产酿造基地,江记农庄高粱种植基地,以及“江小白”“江记酒庄”“驴溪”等高粱酒品牌。其中,“江小白”品牌主要面向年轻消费者,并远销20多个国家。
图片来自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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