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鄠政办发〔2019〕81号)文件精神,积极加快我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进步,促进我区经济、社会稳步健康发展,决定开展2018年度区级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奖励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8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度首次认定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
2.2018年度获得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工程研发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
3.2018年度获得首次认定的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及命名的市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基地)、星创天地、创新试验示范站等农村科技服务平台。
4.2018年度获得国家、省、市级科技进步奖的第一完成人或单位。
5.2018年度获得市级以上的“创客之星”称号的优秀创业人员。
6.已享受区政府其他部门奖励资助的同类项目不再重复享受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奖励资助。
二、申报及奖励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填写《西安市鄠邑区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奖励申请表》(可在区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带原件备查)报区教科局审核。
(二)区教科局审查企业或个人申报材料并组织实地考察,对审核通过的企业或个人名单进行公示5天。
(三)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或个人,由区教科局会同区财政局联合确定奖励方案,报区政府批准后一次性转账拨付。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电话
申报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 10 月25日(节假日除外)
申报地点:区教科局管理科
联 系 人:杨建涛、朱亚宁
联系电话:029-89017121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 月9日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科技创新专项基金奖励申请表
来源:鄠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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