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国铭:广强律师事务所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研究员
说话,是我们一生中的必修课。
学诚法师曾说过:“说话,很重要。用简单的话去伤害别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很大。用简单的语言去温暖这个世界,可能给人带来的就是一时、一天乃至一生的帮助。”
有很多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功底十分扎实,办案水平也非法高,但在与人沟通方面却一窍不通。他们不懂得怎样去和当事人沟通,不懂得怎么样和办案人员交流。尽管他们有一身的专业水平,却落得无案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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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案其实就是一个用语言说服他人的过程,当然,这个过程必然是建立在事实和证据之上的,律师在与当事人面谈时,怎么在交谈中了解更多的案件信息,怎样给别人信任感,建立起信任,这一切都依赖于我们要懂得倾听,也要懂得说。律师不只是法律专业人,还应该是一名心理的咨询师。委托人或当事人十有八九都是法盲,懂得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他们解释相关法律规定;面对生命、自由被剥夺、限制的困境,无论是当事人还是委托人必定是心急如焚,我们要学会理解、体恤他们的心情;沟通应当冷静而不冷漠;被追诉人的家属提出不合理请求时,我们应当心平气和地解释,并予以拒绝,若对方并不支持的专业判断,不认可你的辩护风格,必要时提出解除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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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办案人员沟通案件时,律师应当做到坚定而不坚硬。咄咄逼人不可,畏畏缩缩更不可。说话应当精简,不拖泥带水,啰啰嗦嗦。不要把办案人员想成敌人,也不要把人家看成傻子,办案人员也不想办错案,亦不想被终身追责。成熟的大律师做事是稳重的,说话是有分寸的,不要把办案人员不是你的敌人,应当想着怎么用谦和的语言去说服他们接受你的观点,帮助他们办好案,避免错案的出现,你提出的意见足够专业,办案人员也会认可你。
水深则流缓,语迟则人贵。说是一种能力,不说是一种智慧。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着重说,什么简单说,需要我们一生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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