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
家住武义白洋街道的小伙卢某
两次打车居然碰到同一司机。
然而,
这难得的缘分
不仅没有让他们摩擦出爱的火花,
反而双双进了派出所……
13日晚上11时30许,
花街派出所接到卢某报警,
称自己在花街镇八字墙村菜场附近打车时,
被滴滴司机殴打。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然而,等民警赶到时,却并未发现卢某口中的滴滴司机,卢某身上也无明显伤痕,随即对其进行查问。
“他用暴力威胁的方式让我把 30元车费还给他,之后他就把车开走了。”
卢某说,自己曾在11月18日早上6时许,乘坐过该司机陈某的车子。当时卢某从八字墙打车到武义下厅前村,用滴滴软件约到了陈某的白色轿车。然而, 等到目的地后,陈某却临时要加价30元,着急赶时间的卢某不想过多争执,遂支付了76元车费后离开。
事后,卢某越想越吃亏,便在滴滴平台上对其进行投诉,等滴滴平台返还车费后,以为事情就过去了。不料,等卢某再次打车时,又碰到了陈某,更没想到的是陈某对其投诉怀恨在心, 认为是卢某的恶意投诉让其订单和信誉受到影响,还要卢某交还之前被平台扣走的车费,随后两人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
民警详细了解情况后,对陈某进行了依法传唤。经查,陈某是永康人,然而陈某对卢某报警的说法表示反对,称自己当时和乘客卢某是事先谈好价格并非临时加价,也并未像卢某所说的那样对其进行殴打。
“我承认当时有点冲动,骂了他几句,也用手推了他几下,但真的没有打人。”陈某说,自己在第二次接到卢某时,觉得卢某恶意投诉不仅让他损失了30元车费,还降其低信誉,影响接单,便要求卢某进行赔偿,然而卢某矢口否认之前的约定,遂发生上述矛盾。
见状,民警进行深入核查。在双方进行对质后,卢某交代确是 自己失信在先,但因不满陈某言语辱骂才把事实夸大。
民警
“坐车付款本就天经地义,几块、几十块不是什么大事,司机虽然不富裕,但也还亏得起,但如果一个人失去诚信和契约精神,那真就没什么用了,而且事情严重的话还会面临法律的制裁。”
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自知理亏的卢某主动向陈某道歉,陈某也认为自己言语不当,向对方表示了歉意。
记者 叶宁 通讯员 胡咏琴
编辑:胡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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