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有关要求,市财政局积极探索创新,选取市直政法系统作为试点,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建立了适应其部门管理特点的个性绩效指标体系。该项工作是我局对绩效管理工作的一次大胆尝试,为下一步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指标体系涵盖铜川市政法系统8个部门、52个职能职责、139个工作活动,2594个绩效指标,为实施政法系统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依据。在指标体系构建时,既考虑了创新,又重在实用。一是兼顾整体,在指标提炼时尽可能覆盖部门职能职责,提供全面可供参考的绩效指标。二是突出重点,在逐级收集分析中央、陕西省及铜川市的政策文件及规划总结等资料的基础上,将具有行业特点和管理高度、且与部门履职及目标责任考核密切相关的绩效指标标记为关键指标。三是规范实用,保持一、二级指标固定不变,与财政部绩效指标框架相衔接,以定量指标为主,定性指标为辅,对各项工作活动及职责分类细化,设置三级指标,兼顾完整性、规范性和实用性。
该绩效指标体系的建立将起到解困提效、立竿见影的效果。一是能够规范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效率和质量。在使用该指标体系时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遴选相应的指标,从而有效解决部门因不清楚如何填报指标而导致绩效目标无法做实的问题。二是能够提升绩效评价工作效率,提升绩效评价结果的公信力。该指标的设立兼容了我市实际情况及财政部绩效管理指标框架体系,使用时能够轻松选定绩效评价指标。同时,针对每一个绩效指标明确了具体的“评分规则”,使评价工作更有效率和质量。三是能够强化政法部门绩效管理理念,推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对于部门来说,配合建设个性绩效指标体系,是一次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的过程,有利于政法系统部门进一步做好绩效工作。
来源:铜川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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