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为指,其代表律师要求加国法庭立即停止引渡华为首席财务官孟晚舟的程序,声称此案未达到本国引渡条例下的“双重犯罪原则”标准。
加拿大华为的发言人称,已于11月13日提出停止引渡程序的申请。
双重犯罪原则为本国引渡法例中核心原则,在考虑某人会否被引渡到协议国家前,该人被指控的罪名必须在本国及引渡目的地国家均属罪行。
孟晚舟(下图)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主要创始人任正非的女儿,在2018年12月1日,她于温哥华国际机场被捕,加方指是应与本国定有引渡协议美国的要求。
华为发言人指,这次申请并非去挑战有关指控背后所提出理据的对错;孟的律师团队争辩,当孟被捕时,加拿大对伊朗的制裁与美国不同。
孟的律师亦指称,针对孟的证据不足以能证实有任何人因孟被指控行为而蒙受损失。在加拿大,就任何刑事诈骗的定罪,需要证明指控罪行造成损失;不过在美国这点并非必要。
孟晚舟的引渡聆讯排期在明年1月开始,她现属有条件保释,除巨额1000万元保释金外,还包括戴电子脚镣和晚间活动范围受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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