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案件审理确实很慢的,但总的案件审理是有时限要求的。但是民事诉讼审判过程中,是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申请延长审限的,最好的办法是同审判法官沟通一下情况,了解清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01
民事诉讼一审,普通程序审限是六个月
民事诉讼立案后,案件将会移交给审判法官,而审限是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在立案之前的准备材料的时间和补充材料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审限内的。
法官接到案件后会依据规定,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传票,如果一方当事不能联系,有可能适用公告的方式进行送达,那么就需要公告两个月的时间,公告送达的时间是不计算在审限内的。
所以普通程序审理的一审民事案件,只要公告两次就基本可能达到一年的时间了,当事人一定要找法官了解清楚案件情况和进程。
02
民事诉讼一审的审限可以根据情申请延长
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认为案件情况复杂,或有需要补充证据,鉴定等情形的,在审限内不能及时结案,便会申请延长审限三个月,这是法院内部的审批手续,当事人有可能并不知道已经延长审限。
第一次延长后,认为还需要延长的,审判人员还可以向法院的院长再申请延长一次审限,如果再延长三个月,时间加一起就已经一年了。
所以,在一年内没拿到判决书是很正常的事情,不必为此担心。
结语
作为当事人来说肯定是希望案件越早了结越好,但是从法院的角度,因为案子的情况不同,因为案件太多,诸多情况都可能是延长审限的理由。
所以,当事人能做的是积极主动的和法官保持沟通,随时询问情况,可以间接的推动案件的进程。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