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都市现场综合广西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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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一起生产、销售毒豆芽案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检察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程序结案,公益诉讼损害人韦某阳、卢某光自愿一次性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9546.56元,并在媒体上公开向市民赔礼道歉。
2018年11月份以来,韦某阳、卢某光长期在生产豆芽时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无根豆芽激素”、“AB粉”,并在环江市场上销售。2019年12月,韦某阳、卢某光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被移送环江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该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韦某阳、卢某光在生产、销售豆芽中添加违禁物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还应承担民事责任。
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前,侵权行为人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和解请求。考虑到在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利较少、认罪态度较好且自愿进行赔偿,经河池市检察院批准后,环江检察院决定在全区率先启动食品安全类民事公益诉讼诉前和解程序。
通过协商,公益损害人韦某阳、卢某光自愿一次性支付10倍惩罚性赔偿金共计19546.56元,并在媒体上公开向市民进行赔礼道歉,并承诺不再实施任何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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