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人的微信朋友圈热传“45度让路法”的话题:社会车辆行驶中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援车辆,斜向45度的方向行驶避让,能快速为救援车辆让出一条通道。不过,市民对该做法看法不一,有人认为“45度让路法”在现实中很难实现,且易引发交通事故。“45度让路法”靠谱吗?它是否有法律依据?
【 “45度让路法”引热议,市民对此看法不一】
在微信朋友圈热传的一段“45度让路法”的动画小视频显示,在一段单向三车道路面上,后方驶来一辆救护车,处于前方的车辆分别向两侧倾斜45度的方向驶去,快速为救护车让出一条通道。
据媒体报道,1月3日,现实版“45度让路法”在成都上演。当日,一辆转运危重病人的救护车遇道路堵车,救护车司机立即拉响警笛,前方堵塞的车辆快速自觉地向两旁45度方向移动让出一条生命通道,救护车得以快速通过。此事被网友称为教科书式“45度让路法”。
“‘45度让路法’可操作性强,司机们应该学习掌握。”有7年驾龄的市民孙女士说。不过,也有市民对此提出疑问:“在施工路段、狭窄路段或没有空间的严重塞车路段,‘45度让路法’几无实操可能,且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45度让路法”理论上可行,由此引发交通违法可免责】
从我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员开车上路,遇到救护车、消防车、警车等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时,有义务为其让行。不过,具体怎么让行,目前并无权威的说法,司机可根据实际情况来操作。
“在紧急情况下,生命优先。‘45度让路法’在理论上可行,但在实际情况中,该做法受路况、车流量等客观因素影响较大,同时需所有车辆驾驶员齐心协力地配合才能实现。”市交警支队瀍河交巡大队民警郭伟峰说,需要明确的是,社会车辆为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让行导致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均不会处罚。相反,有条件避让拒不避让的车辆,则会受到相应处罚。
郭伟峰说,消防车、救护车、警车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享有道路通行优先权,社会车辆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应依法避让。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记3分、罚款200元。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修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道路情况复杂多变,掌握避让技巧很关键】
长期在路面执勤的郭伟峰积累了大量道路交通管理经验,他总结了一些实用性强的避让技巧,“如何做才算有效避让,主要依据车辆所处的位置”。
1 如遇相向而行正在掉头的特种车辆,社会车辆应立即停止前行,等特种车辆掉头后再继续前行。
2 在同一路段,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若各车道车辆可以正常前行,不得左右变道,应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如遇各车道排队缓行或交通拥堵,特种车辆在后方同一车道时,应当开启转向灯向左45度或向右45度变道让行,也可向右侧变道靠边让行。
3 同一路段只有一条车道,驾车在特种车辆前方同向行驶时,前方车辆应当加速通过,有条件靠边停车的应及时靠边停车让行。有应急车道的,不得在应急车道上行驶。
郭伟峰说
在施工路段、跟车较近、窄路等情况下,避让时要注意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同时要服从现场民警或保通员的指挥。因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可向执勤交警说明情况,也可拨打110、122进行报备,交警部门核实后会及时予以撤销,不予处罚。
(采写:洛阳晚报记者 郭学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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