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葫芦岛市应急管理局)
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关于对本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已确诊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信息的公告
葫疫指告〔2020〕16号
2020年2月5日15时30分至2月6日14时30分,辽宁省新增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3例(89-91例)。通过对上述3例患者活动地与武汉地区发生交集后乘坐的公共交通工具信息进行认真梳理,未发现活动轨迹。根据省公安厅边防总站提供的1月22日以来出入境人员护照号信息,经与我省确诊人员比对分析,发现省内第82例(大连第14例)确诊人员王某有两次航班轨迹信息(使用护照购票),同行人员涉及329人。
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同乘下列交通工具(见附件)人员返家后,要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暂时不要外出,保证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以上,坚持每日测量体温。在监测过程中,如您或您的家人发现异常请立即就近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
相关社区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市)区卫健部门报告并坚持跟踪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附件:已确诊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信息
葫芦岛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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