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维护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落实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根据省厅、苏州市交运局、太仓市交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管控工作的相关要求。自2020年1月28日起,乘客在乘坐公交车时必须佩戴口罩,对未按要求佩戴的乘客,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人员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处置。
太仓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8日
苏州市公安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公安车驾管业务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号)》《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3号)》的有关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月28日决定对全市车驾管业务办理作出如下调整:
一、因春节假期延长,全市各车管服务窗口(包括市、县、区车管所、车管服务中心)统一推延至2020年2月3日恢复业务办理。
二、为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自2020年1月31日起推迟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及审验教育、满分学习教育业务,恢复时间另行公告。已经预约成功的,由车管所统一取消预约。
三、近期需要办理机动车补、换牌证、6年免检、驾驶证补、换证等业务的群众,可以自行登录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https://szv.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苏州公安微警务网上办理,相关牌证会邮寄到您手中,以减少公共场所出行。确实需要到现场办理业务的群众,请提前佩戴口罩,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测量等疫情防控措施。
因防控疫情需要作出的上述业务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果有新的疫情防控措施我们将及时再行通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衷心祝愿您和家人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如有疑问和困难,请拨打12123或96122进行咨询。
1月31日至2月2日
太仓供水营业网点营业时间调整通知
营业时间
1月31日(初七)-2月2日(初九)
东港路营业网点:9:00-16:00
其他各营业网点休息
2月3日(初十)
恢复正常营业时间
东港路营业网点:8:00-17:00
郑和路营业网点:8:30-17:00
各乡镇营业网点:8:00-16:00
疫情防控期间
居民用水客户欠费不停水
我们同时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选择微信、支付宝等“非接触式”线上办理途径缴纳水费,减少赴供水营业网点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供水服务热线:400-8877-212
苏州市住建局:房产中介机构暂停开放门店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苏州市住建局结合住建行业实际,迅速行动,立即部署,印发房地产行业、建筑行业以及物业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住建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部署,对用工量大、劳动密集、人员流动性强的房地产业、建筑业、物业管理等行业疫情防控作出了明确要求。
苏州市住建局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细化疫情管控方案,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检查。重点加强行业从业人员管理,及时掌握相关人员动态信息,严密关注其健康状况,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1
围绕房地产开发行业,要求全市所有商品房项目及房地产开发企业2月20日前暂停举办各种形式的群体性活动,各房产经纪机构也暂停对外开放房产中介门店。
2
围绕建筑行业,全市春节期间停工、确定节后新开工的所有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建设、总承包等单位应在2月20日后方可复(开)工;原定于2月20日前开标的项目均延期开标。因工程需要目前仍在施工的项目,工程项目部要加强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工地现场实行封闭管理,严格限制外来人员进出。
3
围绕物业行业,要求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应落实专人建立返乡人员跟踪通知制度,对春节期间离苏的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原则上在2月8日24时后再返回苏州。要求各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要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及其在管项目认真采取防疫措施,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物业管理服务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和消毒消杀工作,特别是对电梯、门厅等公共区域要增加保洁作业和消毒消杀频次。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咨询卫健、环卫等部门的意见后,根据专业指导,在小区配置专用垃圾桶统一回收口罩等防护用品并做好消毒等专业化处理工作。
苏汽集团发布停运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截至1月28日9:00,苏州市区汽车站省际班线全线停班,市际班线进一步停运, 苏州大市范围部分汽车站的运营进行了调整。苏汽集团提醒,班线停运信息还会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进行再调整,请旅客及时通过苏汽行官方微信公众号、巴士管家APP查询实际班次。
根据苏汽集团发布的停运公告,具体停运班线中,除省际班线全线停班外,市际班线中
✔徐州、镇江、常州、南通、泰州、盐城地区全线停班;
✔连云港、宿迁、淮安三个地区的班次暂时正常发班;
✔扬州市除江都、宝应暂时发班以外全部停班;
✔无锡市除无锡市区、硕放机场暂时发班外全部停班;
✔南京市除南京市区暂时发班外全部停班。
苏州本市县际班线中,部分县际班线的站点和班次密度,有一定幅度的缩减。
苏汽集团提醒,已购买以上班次车票的旅客可通过巴士管家APP以及车站现场进行全额退票;班次恢复运营时间将另行公告。
与此同时,为有效做好疫情集中防控工作,苏州大市范围部分汽车站的运营进行了调整:
✔苏州市区汽车南站、北广场汽车客运站正常运行,汽车西站、吴中汽车站、高铁客运站临时关闭;
✔常熟汽车南站正常运营,常熟汽车北站长途厅临时关闭,城乡厅正常;
✔张家港汽车站正常运营;
✔昆山汽车南站正常运营,昆山汽车北站临时关闭;
✔太仓汽车站正常运营,朝阳站、沙溪站、浏河站、港区站班线停发(只保留市内公交线路);
✔吴江汽车站、盛泽汽车站正常运营,震泽、平望、汾湖、黎里、同里、芦墟站等临时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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