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说,如果在就业过程中,遇到公司的各种不公正待遇,都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维权,但其中一个大前提是要有劳动合同。但是很多公司都不签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怎么办呢?今天主要讲讲,关于劳动合同不签订的办法和赔偿!
1、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用人单位要是一直不签劳动合同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那么不仅得按规定支付规定的工资,还得额外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作为惩罚性赔偿,并且这个情况下,支付的时间最多是11个月。
注意的是,支付增加一倍的工资的时间是从用人单位启用劳动者一个月后开始计算的,也就是劳动者在第一个月正常付出劳动期间拿的只是规定工资,这个时候还没有增加一倍的工资赔偿。
2、没签劳动合同,将面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已经不属于第一种情况的,那么就是在从用人单位开始启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年了,那么在这个时间段的就不再是支付二倍工资了,而是直接要跟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看了这个以后,很多员工认为不签合同不是更好,可以拿双倍工资?千万不要存在这种侥幸心理,之前也已经说过了,当你和单位产生纠纷的时候,劳动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依据,没有劳动合同很难维权。另外,很多公司通过这种形式逃避为员工缴纳社保,实际上员工的损失非常大!
但是,如果公司就是一直拖着不签劳动合同,那么首先建议员工要重新考虑这份工作是否可靠了,如果自己有了一定损失,那么就要积极收集证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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