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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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是
“一头牵着百姓疾苦,
一头系着司法关爱”
的暖民心工程
1月17日下午,在春节来临之际,福州市检察院举行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向4起刑事案件中的5名申请人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元,最高单笔金额为5万元。
在发放仪式现场,福州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程志宏通报了福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司法救助工作开展情况:2019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群众来信5048件,办信量和答复率均居全省首位;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4件,发放救助金117.3万元,受理件数和救助金额均位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
福州市检察院分管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吴诗疆在现场表示,司法救助金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司法救助,对受到侵害但无法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由国家给予适当经济资助,帮助他们摆脱生活困境,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检察机关在春节来临之际,对数名因为犯罪行为侵害造成一时生活困难的群众给予救助,也是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急人之所急、救人之所难,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让他们感受到检察机关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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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在2019年12月,杨某英、林某明、詹某春、林某敏、陈某桢等5名申请人向检察机关提出司法救助申请,他们中有的是受到犯罪侵害致重伤,因加害人无赔偿能力,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有的是因犯罪侵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生活困难。经福州市检察院依法审查, 5名申请人均符合《福建省国家司法救助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因此,福州市检察院积极地向市委政法委报批救助申请,经过上下沟通、多方努力,终于在春节到来之前,把15万救助金发放到救助人手里。
文案丨吴则昊
编辑丨吴则昊
图片丨邱章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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