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杜月笙(1888年--1951年),男,原名杜月生,后由章太炎建议,改名镛,号月笙,江苏川沙人(今上海浦东新区),是近代上海青帮中的一员。
以会做人自称的杜月笙,一生具有传奇色彩。杜月笙幼年丧父丧母,是被舅舅抚养长大的。
杜月笙十三四岁去了水果店当学徒,后来去了黄金荣那里当学徒,得到了黄金荣和其夫人林桂生的青睐和培养,最后凭借着机灵能干慢慢成长起来:成为了身兼数十家公司董事长,在上海能呼风唤雨,自言是“曲鳝修成了龙”。
杜月笙很有经营头脑,他说,做人有三碗面最难吃,那就是人面、场面和情面。他说“钱财用得光,交情用不光”,所以广交人脉,认识了很多社会上流人物。他说:“人可以不识字,但不能不识人。”
杜月笙为人仗义,虽然有人说把一个流氓说得那么好很不服气,但是为人仗义是他的优点,当然,他身上也有很多的缺点。我们就先说他仗义疏财这件事。当黄金荣夫人林桂生遇到人生挫折时,他仗义相助。起因是黄金荣看上了露兰春,并执意与林桂生离婚。林桂生处在人生的低谷期,是杜月笙为林桂生租了房子,让其安度晚年。
而黄金荣之后,与露兰春离婚,又生意失败,最后绑架了杜月笙,开口要五十万,杜月笙仗义给了八十万。黄金荣事后写信说不得已,杜月笙笑笑而过,说有难处说一声就好了,这种方法实在是不可取。
杜月笙一生娶了五个老婆,生育了十一个子女——八子三女。八个儿子是维屏、维善、维藩、维翰、维垣、维宁、维新、维嵩。三个女儿是美如、美霞、美娟。他的孩子们大多在海外,从事着正当的生意,日子过得不错。
而且,有人找杜月笙借钱,当然大多是与之交情比较好的人,有的借款数目多达上百万,杜月笙也给,对方写个借条就可以了。
1937年抗战时期,杜月笙积极抗日,救助灾民、热衷慈善。后来去了香港,也是通过捐款、运送物资等各种方式支援抗战。在这方面,杜月笙非常有气节,做得不错。
1949年4月,杜月笙带着妻子姚玉兰和孟小冬一起去了香港,后来去了美国。1951年夏,杜月笙病入膏肓。在处置身后事时,杜月笙的存款只有11万美元。
遗产分配大致如下:每个太太拿1万美元,儿子拿1万美元,没出嫁的女儿拿6000美元,出嫁的拿4000美元。
在生命的最后,杜月笙销毁了别人写给他的所有借据。他对子女说:“我不希望我死后你们到处要债。”那么,杜月笙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一、要债不好要,杜月笙在世时,尚且要不来,何苦再让孩子们卷入要债的纠纷中去。
二、要债还可能有意外,万一在讨债的路上,孩子们出了状况,那肯定是杜月笙最不想看到的事情。
三、钱财是身外之物,杜月笙不想孩子们被债务所累,有本事自己赚钱,而不是靠父辈。
四、杜月笙觉得,别人欠自己的钱,想还的话,早就还了。既然不主动归还,肯定是还不了了。既然如此,还不如不要。
五、“事不要做绝,要留有余地,”对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钱财,杜月笙看的很淡。
1951年8月16日在生命的最后的弥留时刻,62岁的杜月笙说了最后一句话是:“我没有希望了,可你们大家有希望,中国还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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