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3年9月《奥斯陆协定》以来,美国一直是以色列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巴解组织)和平进程的主要调解人。多年来,美国一直保持着这一地位,历届美国政府,在怀伊河首脑会议(1998年)、戴维营首脑会议(2000年)、安纳波利斯进程(2008年)和克里倡议(2013-14年)中的主导作用就是一个例证。
第三方调解
第三方(无论是国家、国际组织或其他国际框架的代表)提出的,该第三方主导了调解进程,并被双方接受(即使调解人不一定被认为是调解人各方保持中立),并与他们进行持续对话。在这些情况下,最终协议是在双方在调解人的参与下进行密集谈判后的结果。
尽管巴勒斯坦人从不认为美国是中立的,之所以愿意接受美国作为调解人,因为,美国是唯一可以向以色列施压的国际行为体。在某些情况下,正是巴勒斯坦人的请求推动了美国的参与,希望以此减少他们与以色列之间的实力不对称。
特朗普改变了游戏规则
就唐纳德·特朗普的“世纪交易”(Deal of the Century)而言,情况有很大不同不同。
特朗普时代伊始,美国仍然可以继续担任以巴冲突调解人的角色。然而,在很短的时间内,特朗普采取了前所未有的措施,导致了不同的结果,改变了游戏规则。这些措施包括决定将美国驻以色列大使馆从特拉维夫迁至耶路撒冷,关闭巴解组织驻华盛顿办事处,削减对巴勒斯坦人的援助(包括对东耶路撒冷医院和巴以联合项目的援助),以及关闭美国驻耶路撒冷领事馆等。
此外特朗普政府政府没有重申其对两国解决方案的承诺,并决定承认以色列吞并戈兰高地。巴勒斯坦人认为这一步骤等于放弃了中东和平进程的基本原则(联合国安理会第242和338号决议)。这些事态发展导致华盛顿和拉马拉的分歧。美国没有推动解决冲突,反而在他们自己和巴勒斯坦人之间制造了新的冲突和紧张因素。
综上所述,美国人不宜担任调解人角色了。调解人的角色和地位不是一成不变的,不能想当然。相反,这是一个国际行为体必须赢得和保持的地位。它有责任,需要与冲突双方建立信任。调解人地位丧失的例子有,法国2016-17年的和平倡议遭到以色列政府的强烈反对,以色列政府声称该倡议不平衡,并将其描述为阴谋和命令。另一个例子是土耳其,它在2008年调解了以色列和叙利亚之间的关系。然而,由于此后的政策变化,加上土耳其与以色列关系出现负面发展,土耳其已无法在以色列与其邻国之间进行斡旋。
以巴对协议的反应
特朗普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的政策一再受到以色列政府的欢迎,但其产生的后果可能正在损害以色列的利益和解决以巴冲突的前景。美国无法充当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间的调解人,不仅对巴拉斯坦人对以色列来说也是个坏消息。
对于巴勒斯坦人来说,既然美国能以对以色列施加压力的调解人的身份在特朗普手中逐渐丧失掉了,巴勒斯坦人的对美国的数十年期望正在幻灭,特朗普的所谓“世纪交交易”不过是自说自话。
美国违背了调解原则,这是特朗普政府的错误,以色列不应该为它付出代价。而对拉马拉自治政府来说,在特朗普的“世纪交易”失败后,应该借机寻求其它的调解人。而不是重蹈阿拉法特以“起义”行动引起国际关注却丧失了积累了多年的国际同情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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