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浦东公安分局发布“证大财富”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二份通报。通报显示,2019年8月29日,公安机关对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证大公司”)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前期通报的41名涉案犯罪嫌疑人中,除取保候审人员外,检察机关已于9月27日对戴某康等20余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目前,公安机关已初步追缴现金约2亿元,并已查封、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房产及股权等财产。
根据通报,追赃挽损工作仍在全力进行中,最终清退将由法院依法进行。警方已获取”证大公司”旗下"捞财宝”及“证大财富”平台数据,同时聘请司法审计公司对每位投资人出借资金进行确认,并追查资金去向。
警方再次申明,上海证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捞财宝”平台对外出借的资金均属涉案资金,所涉借款人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请上述平台借款人将还款本息依法汇入公安机关指定的涉案赃款退款账户,未及时还款的警方将依法 予以追缴。还款时请注明借款平台及借款人姓名,并妥善保管相关凭证。
警方表示,将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请投资人积极配合警方开展调查取证,依法表达诉求,不参与各类非法聚集活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金融虎了解,9月1日,上海警方发布证大公司非法集资案通报显示,2019年8月12日以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陆续接到群众报案称上海证大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旗下“捞财宝”平台及“证大财富”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警方遂受理开展调查。同年8月29日,“证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戴某康、总经理戴某新等人向警方投案自首,并称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存在设立资金池、挪用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且已无法兑付。据此,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证大公司”立案侦查,对戴某康、戴某新等41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查封相关涉案资产。
经查,“证大公司”在未取得国家相关金融资质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旗下“捞财宝”线上理财平台(上海证大爱特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证大财富”线下理财门店(上海证大大拇指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向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该案投资人可通过“上海经侦非法集资案件投资人信息登记平台”进行网上登记备案,也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及相关报案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据金融虎了解,自8月12日停止新增业务以来,上海证大集团旗下P2P网贷机构捞财宝启动了良性退出计划。在8月14日致用户的第一封信中,上海证大集团董事长戴志康还表示“有能力实现平台的良性退出。”,但没想到,时隔三天,戴某就已自首投案。
金融虎注意到,在未立案之前,捞财宝还通过官方微信通报动态,但在立案通报对外公布后,即再无更新。9月2日,最后一条动态显示,自8月12日以来,平台退出过程中有出借人陆续向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报案,警方遂受理开展调查。目前,戴卫新主持平台工作,出借人委员会、贷后相关工作正常进行。
文章来源:金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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