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杭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复工
(单位工作需要)人员核酸检测
筛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党委(工委、党组)、部、委、办、局(行、社、公司),省、市属驻杭单位:
按照《龙岩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关于印发<龙岩市外来入岩务工人员病毒核酸检测筛查冠状指导意见>的通知》(岩新冠肺炎防指综〔2020〕10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返岗复工人员和单位因工作需要重点岗位人员健康筛查,根据各单位摸底报送情况,现将核酸检测筛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机构确定及费用标准
经指挥部协商谈判,确定南方医科大学华银医学检验中心为我县第三方检测机构,按照200元/人份(含采样、运输、检测报告等一切费用),费用由各单位、企业自理。
二
采样流程
1.由指挥部统一与南方医科大学华银医学检验中心确定采样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各单位,各单位再组织人员提前到达采样地点。
2.各单位在采样前与南方医科大学华银医学检验中心确认并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书》。
3.南方医科大学华银医学检验中心进行采样、运输、检测等工作。
三
采样安排(详见附件2)
四
其他注意事项
1.各乡镇、各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落实采样对接事宜。
2.各单位通知受检人员戴好口罩,并提前15分钟到达采样现场,到达现场后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确保人与人之间间隔1米以上。
3.被采样人员可进食,无需空腹。
4.受检人员受检时如有发热等不适症状者,应立即如实报告工作人员。
上杭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点击可查看大图)
备注
1. 南岗、蛟洋工业园区由园区管委会负责安排各企业到指定地点采样,引导人员分时段、有序、安全开展各项工作,避免人员聚集;
2. 各乡镇负责通知所辖乡镇企业到指定地点采样;
3. 紫金矿业集团通知下属公司及其合作企业到就近点采样;
5. 各单位、乡镇务必做好检测人员、工作人员各项防护措施,严防交叉感染;
6. 湖北(武汉)、温州等疫情重点区不列入此次检测范围,此类对象有需要检测的可单独与县卫健局联系人联系;
7. 请县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每点各安排1人做好监督采样工作。
来源:上杭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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