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境内新冠肺炎疫情日益严峻,为减少我公民来馆办理领事业务过程中出现交叉感染,保护申请人健康安全,拟于3月23日起,对领事接待时间做如下调整:
一、接待时间由每周一、二、三、五全天,调整为每周二、四上午9:00-12:00,接案、发证同步进行。
二、已在互联网预约的签证、护照/旅行证、公认证申请人,可在上述时间段来馆办理,无须再次预约。
四、暂停办理《哈萨克族证明》、《自动丧失中国国籍证明》,养老金资格审核等其他类领事业务证明正常办理。
上述调整为临时性措施,我馆将密切跟踪形势发展,视情作出相应安排。
望周知。
来源:中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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