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冷暖客。
3月28日,郑州市公安局发布了一则重磅通报。通报表明,曾经一人搅动了郑州一座城的河南“郭某鹏”,因为在疫情防控期间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已经被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消息一出,网友们无不拍手称快!
毫无疑问,郭某鹏被刑拘是罪有应得。被网友戏称为“毒王”、“比蝙蝠还会飞”的郭某鹏曾在6天时间里,连续倒了六个航班,到意大利等疫情严重国家跑了一圈。回国后,郭某鹏不仅隐瞒境外旅居史、接触史,而且在没有居家隔离的情况下私自外出到单位上班,还抗拒社区排查,后来被送去医院检查,确诊是新冠肺炎感染者。
郭某鹏这一系列行为,既是自私自利、无知无畏的低劣品行作祟,也是对他人及公共安全利益的漠视。在事发时,虽然国内本土疫情防控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但是这也是无数医护人员、基层工作者以及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努力得出的结果,绝对不容破坏。而郭某鹏显然成为了国内输入病例问题的引爆点,也是境入境确诊病例中的不良示范。
那么,这一次郭某鹏被正式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透露出了哪几个重要信息呢?
信息一:已被治愈
既然郭某鹏被正式刑拘,意味着其新冠肺炎病症应当不严重,而且已经被治愈。
回顾郭某鹏确诊的经历,其出现发热症状是在3月10日,当时他被民警和社区工作人员送到隔离观察点进行隔离,但是随即出现了发热的情况。当日下午,郭某鹏被送到了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傍晚17时,郭某鹏再次被转运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次日,也就是3月11日,郭某鹏被确诊新冠肺炎。
从郭某鹏确诊至今,已经过去了17天。以中国在新冠肺炎诊治领域积累的经验,在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将郭某鹏治愈并不是难事。况且,郭某鹏年仅30岁,正处于青壮年时期,不同于老人一般有基本病症,大概率症状较轻,治疗起来也要更快、更容易。
信息二:刑责必究
郭某鹏被正式刑拘,并且是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意味着可以确定其难逃刑责。
根据刑法有关条款规定,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段时间以来,除了郭某鹏,全国各地还有多人都被追究了这一罪责,例如北京黎某在17日被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从郭某鹏故意隐瞒信息,乘坐高铁、地铁等多种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等多种行为来看,其造成的实际影响是巨大的,造成的社会影响更是极其恶劣的。即使郭某鹏没有造成新冠肺炎病毒大规模传播,也必须予以重责。建议司法部门应该对其从重判刑,判处不低于三年的有期徒刑。
信息三:杀鸡儆猴
郭某鹏被正式刑拘,一是其罪有应得,二也是体现了政府对此类行为严加打击的信号。
从韩国、日本、伊朗等邻国发生疫情开始,到意大利、西班牙、美国疫情急速爆发,选择回国的人越来越多,对我国疫情防控形成了显著压力。并且,输入病例的不断增多,很有可能导致新冠肺炎病毒在国内死灰重燃,或是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恢复造成重大冲击。
更为关键的是,在确诊输入病例以及回国人员中,出现了不少隐瞒境外旅居史、故意服用退烧药、不服从配合隔离措施等情况的“老鼠屎”,引发了国内民众的高度不满,也对正常回国、配合隔离的入境人员群体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对于此类以一己之私而挑战法律、挑战防疫大局的人,必须严肃追责、重拳出击,形成高压威慑态势,才能遏制更多类似情况出现。因此,对于影响特别恶劣的“郭某鹏”们严格追究刑事责任,既是对公众的交代,也是对部分已回国人员和即将回国人员进行警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重蹈覆辙。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