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向好,应对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成为了现阶段的工作重点。
近日,永宁县望远镇四季鲜农贸批发市场两人隐瞒出境史,被永宁县公安局望远派出所依法行政处罚。
3月24日,望远派出所民警接到望远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报警,称其在摸排四季鲜农贸批发市场业主信息过程中,发现业主马某的拉货司机郑某故意隐瞒了出境的信息。
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望远派出所民警李程远表示, 司机郑某是2020年3月15日驾驶货车从云南出境的,3月21日回到了中国境内,后沿高速于3月23日晚到达四季鲜批发市场,市场工作人员与管委会工作人员分别对其进行了询问,郑某均否认有出境史。
经永宁县公安局出入境部门核查,郑某于3月15日有出境记录。在记录面前,郑某承认了自己去过老挝的事实,随即望远派出所对其依法进行传唤。
李程远说,“郑某承认了自己有隐瞒出境的违法行为,并告知民警隐瞒出境是为了躲避集中隔离。”
民警了解到,市场工作人员和管委会人员对马某询问时,马某均否认其货物购于国外,称其货物是从云南境内购买的。
当民警依法对马某进行传唤时,马某的说法又有了变化,他承认自己的货物是从老挝购买,并且雇佣司机郑某从老挝运至永宁县四季鲜批发市场内。
经询问,两人对其出入境隐瞒不报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望远派出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分别对郑某和马某给予行政拘留十日和五日的行政处罚。鉴于郑某正在集中隔离点接受医学观察,该处罚将在其解除隔离后实施。
警方提醒:
为有效应对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境外人员入境后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接待单位或者住宿酒店如实申报登记,自觉配合疫情防控部门落实集中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措施。
不按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刻意隐瞒行程、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治安处罚,对有上述行为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银川V
编辑: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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