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人社)
为深入宣传落实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2020年3月以来,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与到建筑施工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相结合,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建筑施工单位进场较晚。支队监察员针对用人单位存储工资保证金、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等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对尚存在问题的用人单位予以指导并责令整改,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从源头上防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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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有关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人社相关扶持政策措施要求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工资支付问题进行解难答疑,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宣传。3月以来,市区二级共检查用人单位129家,出动检查人员320人次,发放《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者须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节选)等各类材料750份,依法规范了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管理,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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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件来源:漳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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