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7月6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公布了一批排除加征关税延长期限清单(340亿美元清单内商品),主要是针对2019年7月9号公布、有效期于2020年7月9号为止的排除清单中的部分商品,延长豁免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原关税排除清单共包含有110类商品,其中12类商品可延长排除清单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
而热交换器、水箱、压燃式发动机、电机、齿轮式液压动力泵、离心水泵、机动车油泵壳体、叶轮、泵座、泵轮、泵缸套、叉车、自动平地机、自航气动压实工具、装载机、自动扶梯驱动组件、客运或货运电梯的部件、播种机或播种机架及手柄、播种机或播种机料斗组件、卧式车床、压床、电线绕线机、内部轴承环、滑轮、电动装置、交流发电机、固定电容器、钽电容等98类商品未能获得豁免期延长,这就意味着从2020年7月9日起需额外加征25%关税。
●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未获得延长有效期的产品:2020.7.9日到期后将移出排除清单,即2018.7.6至2020.7.9期间可免加征关税,但2020.7.9日起恢复额外加征关税25%,出口美国的企业,7月9日后务必慎重与美国客户签订合同。(以上时间指的是美国东部时间)
340亿第六批排除清单有效期延长情况表
2020年7月6日美国对340亿关税排除有效期延长情况:
1.排除情况
本次340亿关税排除有效期延长(新增标题编号9903.88.52)共涉及12项产品,详细产品清单见上图。
2.排除效力
无论美国进口商是否提交过排除请求,符合本次通知说明的产品都可以获得排除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
3.排除有效期
本通知中宣布获得延长的产品排除加征有效期为:2018年7月6日至2020年12月31日。
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发布有关进口指导和实施的指示。
USTR通知原文:
https://ustr.gov/sites/default/files/enforcement/301Investigations/Notice_of_Extensions_for_Exclusions_July_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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