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在经过长期工作之后,许多家庭会选择进行一次远程旅行来放松心情,渐渐的全家旅行也成为了一种社会潮流风尚。家庭旅行不仅可以提升家庭的幸福感,增进父母与孩子的亲密关系,也可以在旅行中对孩子进行实地教育。
在巨大的市场驱动下,家庭旅行也成为了许多旅行社的一个营销点。游客在旅行中最想体验到的是舒适、有品质的生活,达到放松心情的结果。但最近有位男子本想带孩子进行一次长途旅行,结果不但没去成还惹了一肚子气,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徐先生在今年的暑假,本来要和姐姐家一起进行一次长途的家庭旅行。于是就通过一家旅行公司订购了价值5980元的四天三晚的一个海景套餐,大大小小的费用加在一起,一共12360元。在商议之后,徐先生先支付了6000元的定金。
对于这次旅行,徐先生两家人在出发几天前就做了许多旅行攻略,并且把年假都提前请了下来,满怀期待。本来是一件开心的事情,徐先生却惹了一肚子火。因为在出发的前几个小时,徐先生突然接到通知说去不了了。
徐先生说:“对于正常的旅行,肯定是在三四天内先把机票行程给办下来,但是这家旅行社却一直没有办下来。就在出发几天前,每天都去催促旅行社,他每次都说马上就可以出来了。”
出现这次的情况,旅行社表示是因为游玩地酒店超卖导致的。那事情是否真如徐先生所说的这样呢?们和徐先生来到了这家旅行社了解情况。
旅行社的主管表示:“几天前旅行社确实定好了酒店,但所订酒店因为超卖出现了违约。”对这种情况,酒店旅行社也承认是自己的责任,会依据合同进行赔偿,按照合同金额的5%进行退赔。但徐先生表示这样的赔偿方案很不公平,他无法接受。
总价一万两千三百六十元的旅行费用,退赔5%,大概就是600元左右。主管表示,他们并不是没有履行职责,订酒店和机票已经产生了一定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客人无法收回自己所支付的钱,并且觉得客人没有什么损失。
我们联系了律师咨询这类情况,律师表示:“如果真的有这个条款写在里面的话,我们就要看这个条款是不是格式合同,相当于对消费者权益有重大的影响,可以宣布这个条款无效。没有签订合同,双方又对其他的合同条款达成一致,这个定金交了直接备注写着定金,可以适用于合同法有关定金的罚则。如果说消费者违约,这个定金就不能收回。如果说旅行社违约就是双倍返还。”
徐先生表示,旅行社业务员只给她发来了一张旅行确认单,并没有让他看到任何的相关合同。600元的赔偿自己不要了,只要求返还定金,并将相关情况汇报给了相关部门行审查。
笔者观点:
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强化和发展,消费者们对于旅行的需求不再简单的是从居住地到达旅行地,要求更贴心更精细的旅行体验。旅行社应不断丰富自己的产品,实现精准定位的服务,满足游客对于假日旅行的美好期望。
旅行社作为一个服务行业,首先就要把消费者放在第一位。这件事中的旅行社的行为是不可取的,虽然消费者没有直接地进行酒店订购,票价购买,但旅行社所付的钱最后也是由消费者承担。消费者为这段旅行花费金钱和精力,实际徐先生才是这件事中最大的受害者。希望这件事可以为旅行社敲响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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