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曙明/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7月19日消息,18日,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临汾市教育局党组成员、总督学苏迎泽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此前报道:涉仝卓事件,临汾教育局总督学被批捕)。
今年5月22日晚,艺人仝卓在一次直播中自曝“曾在2012年将自己的往届生身份改为应届生,并以应届生身份参加了2013年高考”,被指涉嫌舞弊,引发舆论关注。6月12日,苏迎泽因牵涉“仝卓事件”被山西省临汾市纪委监委通报。
“仝卓事件”触及教育公平底线,对教育公平的伤害无需赘言。作为造假链条中的一环,苏迎泽在其中起到了一定作用。根据临汾市纪委监委通报,2012年,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彭波接受仝卓的继父仝天峰请托,在明知缺少户籍迁移手续、家长调动工作证明、学籍卡等有关材料的情况下,先后找时任临汾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的苏迎泽等人,在仝卓的《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延安市普通高中学生转学审批表》上违规签字盖章。违规签字盖章,为仝卓造假成功打开了方便之门,苏迎泽自应承担一定责任。不过,违规签字盖章行为尚属违规违纪范畴。如果“仝卓事件”发生后,他能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坦诚承认错误,自觉接受处理,其承受的代价将止于党纪政纪处分层面。
但他又做了什么呢?临汾市纪委监委通报称,“在对仝卓有关问题调查过程中,临汾市教育局总督学苏迎泽、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彭波为逃避责任,伙同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张文成伪造了仝卓由延安迁至临汾的户籍迁移手续,通过张子荣、贾美兰、薛文琴将该手续放入仝卓转学档案”。临汾市公安局以涉嫌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苏迎泽、彭波、张文成三人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正是基于上述事实。
耐人寻味的是,7月18日晚,苏迎泽被批捕的信息经媒体发布后,仝卓第一时间在微博上发声:“苏迎泽被批捕是因为在2020年5月底调查组就我的事件开展调查之后,苏迎泽等人为了对抗组织伪造了国家机关证件。2012年我父亲托请他人为我办理学籍,对于中间的操作过程他并不了解,也没有参与。我父亲并不认识苏迎泽等人……”仝卓发声,或许有撇清和苏迎泽关系的考虑,但有关苏迎泽被批捕的原因,他说得没错。对苏迎泽来说,其面临刑事追究可以说因仝卓而起,但走到目前这一步,更重要原因是自身错误判断、错误行为导致。
“仝卓事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在当前的反腐形势下,任何责任人都休想蒙混过关。但苏迎泽显然低估了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零容忍、对该事件一查到底的决心,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可以通过再次造假“全身而退”,甚至不惜通过实施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犯罪行为达到目的。2012年在仝卓转学申请表上违规签字盖章,是苏迎泽错误的起点,而2020年为对抗组织调查而实施的犯罪行为,则让其“错上加罪”。
不仅教育领域,每一个领域、行业的违规、腐败行为败露时,参与其中的责任人定会面临调查、处理。面对组织调查,是积极配合还是顽抗到底?苏迎泽作为一个反面典型,其教训之深刻,正为相关责任人敲响警钟。
本期编辑 常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