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某公司于2016年1月正式开始营业,公司负责人陈某、张某某、曾某某通过使用个人银行账户代替公司账户来接收营业收入的方式进行逃税。 张某某、曾某某与陈某在公司设立分别捆绑公司账户的POS机和捆绑周某等人私人账户的POS机,在客户刷卡付款时主要使用周某私人账户捆绑的POS机收取装修款;另外,还使用其他员工的私人账户、微信、支付宝、现金等方式收取客户装修款,上述收取的营业收入均不入公司账户。 经税务部门检查,该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人民币184,989.06元、城建税人民币12,949.23元,偷税额合计人民币197,938.28元,该公司2016年度偷税额占应纳税额的比例为97.49%。 最后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某,财务负责人曾某某各被判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其他存款账户,并将其全部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也就是说,企业所有的对公账户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而个人微信不属于企业的对公账户,无需报告,则就可能产生以下的税收风险: 增值税方面的风险
(1)无法作为进项抵扣的风险:
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可能导致款项账面不透明,业务交易资金流不清晰。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需要填列齐全,通过微信交易,对方无法准确填写发票上的银行账号信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而导致无法进行进项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加。 (2)未能及时申报收入的风险:通过微信转账收取的增值税销售款时,容易和个人消费记录混淆,导致部分微信收款收入未申报增值税,存在偷漏税的风险。 企业所得税方面的风险
(1)、通过微信转账支付款项或者给员工发工资,可能导致无法取得合法的凭证以列支成本,导致所支付的相关款项无法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进行税前扣除。
(2、通过微信转账收取货款,未体现在对公账户收入中,可能存在隐瞒收入、少报收入的涉税风险。 企业内部的风险
企业如果经常性地通过微信转账支付业务款项,而不通过对公账户进行交易,可能导致企业内部财务混乱,公司资金无法受到监管,不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小编提醒:企业在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过程中,采用对公账户结算,最大限度降低税收风险。2020年7月1日起,公转私10万元起将被重点监控 中国人民银行新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7月起实施,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注意:单笔超过算,单日多笔累计测算。也就是通过小额拆分行不通的。
企业的财务活动贯穿于生产经营的整个过程。财务风险是一种信号,也是衡量企业生存的尺度,能全面综合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面对越来越严格的税务管理环境,企业必须摒弃侥幸心理,做好财务核算,规范税务管理。 那么,企业如何防范和规避税务风险?
请谨慎对待对外申报的每一个数据,报给统计局的,报给税务局的,报给社保局的,报给公积金中心的,因为每一个数据都不再孤单,它们可能相互印证,从而成为税务稽核的突破口! 合规税务筹划
0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比如疫情期间,就有很多针对企业的税收优惠,要合理利用减轻企业经营负担。
不同商业模式对税收筹划的意义: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如何在不同的阶段,使用不一样的商业模式为企业达到最省税且利于发展的目的。
利用延期税收筹划,是指在合法、合理的情况下,使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收而节税的税务筹划方法。
比如我们以深圳市为例:据统计,2020年深圳市计划安排企业补贴资金近661.3亿元。其中,各个政府口计划下发的补贴资金,包括人社局162亿元、科创委139.3亿元、工信局59.7亿元、发改委40亿元等。企业可以通过不同部门的侧重补贴,来获得发展资金补贴。
公司宝财税专家团队由前税局干部、专家教授、资深律师、资深税务专家、会师等组成。实时分析中国的法律和税收政策,收集各地优惠资源,整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以往建议以及真实筹划案例,为用户提供专业的财税咨询、定制税务筹划产品。 公司宝智能财税产品,以“产品标准化,交付工具化、产品持续创新”三项能力,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紧跟政策进行产品创新,帮助企业规范税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税务成本,有效控制和防范税务风险。(文章图片来源于互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