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月,5名犯罪嫌疑人大白天在河北省辛集持枪抢劫了一辆运钞车,并造成一死两伤,抢走79万余元现金。
沉积23年,现今成功侦破。5名嫌犯中,一人是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智勇。一名嫌犯之前因意外事故死亡。
据报道,赵智勇痴迷于法律,在部队上就参加了全国高等院校自学考试法学专业的学习,拿到了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他转业进入法院。
1997年1月抢劫杀人,1998年转业?这意味着赵志勇在抢劫的时候还在当兵?
如果是这样,当兵过程中怎么与其他几个人相约合伙作案的?是请假期间发生的事?目击者称劫匪还用撒钱的方式阻碍追捕。这显然是早就预谋好了,连逃跑的退路都找好了,可见是之前每一步都精心准备了,也可谓是心思缜密。
赵志勇曾说:“把执行工作当成一种事业去做,而不仅仅是谋生的职业,只有对从事的职业充满感情,干得有热情,有热情才能有激情。”
说的这么义正言辞,怎么没去投案自首呢?真的能睡的安稳吗?每每想起的时候,会后悔吗?
这案件沉积23年了,在专项打击行动中告破,怎么告破的呢?可能是有人再次犯案了。查到了线索。或者是当初抢劫的时候,留下了什么线索。
五个人一起作案,一个人已经死亡。这死者真的是死于意外事故吗?也有可能是因为在哪方面出了问题,被杀人灭口了。
当然这只是一种分析。
赵智勇痴迷于法律,当过兵,可能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会不会还作了其他案件?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