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海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备受全省人民关注的“昌江10·26”黄鸿发等196人重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系列案件二审审理情况进行通报。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现场。南海网记者 韩星 摄
省高院在依法查明本案事实、证据后,依法对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黄鸿发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黄鸿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黄应详和黄鸿金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公安机关扣押在案价值25亿余元的涉案财产已组成资产处置小组另案处置。此外,此涉黑案其余人员均被从严从重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为寻求非法保护,该组织通过实施帮助“买官”等活动,在党政机关中安插亲信、扶植代理人。原昌江县县委常委、公安局局长麦宏章、政委陈东、副局长王忠东、副局长苏东彬、刑警大队大队长钟海东、县水务局副局长黄海平等领导干部均被其腐蚀堕化,帮助该组织逃避侦查打击,导致该组织在昌江县猖獗违法犯罪活动近30年。
来源:南海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