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刘先生于2018年购买“恋爱保险”,但领完结婚证后遇到了拖延赔付的状况。后刘先生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经北京金融法院最终判决,该采险公司需在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刘先生赔偿金
这“恋爱保险”听起来新鲜,实则考验的是市场的诚信体系。保险公司推出这类创新产品,初衷或许是好的,想蹭点浪漫经济的热度。但若为了营销效果而夸大其词,最终损害的是整个行业的信誉。监管机构得出手,规范市场行为,别让这种创新成了消费陷阱。
消费者购买保险时,往往容易被新颖的概念和美好的愿景所吸引,忽略了细枝末节的条款。咱们得强调,保险公司有义务充分披露所有重要条款,确保消费者知情权。这小伙子如果真是因为保险公司没说清楚就被拒赔,那法律得站出来给个公道,让消费者的钱花得明明白白。
其实恋爱保险理赔遭拒,早在前几年就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2018 年,四川小伙刘小明为给女友惊喜,花 495 元在某网络平台投了安心财险的“恋爱保险”,约定生效三年后结婚可获赔 9995 元婚礼祝贺金。几年后刘小明结婚并提交审核通过的理赔资料,可理赔金却迟迟未到。安心财险竟称合同无效,只愿退保费。最终法院审理认定合同合法,判决保险公司赔付。这类“恋爱保险”曾吸引不少人,保费几十元到上百元,要求购买 3 年后 13 年内结婚才理赔,赔付形式多样。但监管部门指出其存在创新不规范、炒作概念等问题,于是纷纷下架退市。
这背后的成因可能是保险公司为追求创新和市场份额,推出这类概念性产品,但未能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和风险,而消费者在投保时也可能未充分了解条款。
爱情诚可贵,保险需谨慎。这件事给我们上了一课,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消费者,都应当回归理性,强化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
对此网友评论
说到底,感情这事,保险保得了风险,保不了真心。这事儿提醒大伙儿,面对五花八门的金融产品,咱得理性看待,别让爱情被商业气息冲淡了。买保险前,多问几个为什么,看透条款背后的真实含义,毕竟,婚姻幸福不是靠一份保险就能打包票的。对此你有什么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