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发布视频称,自己在酒店裸睡凌晨遭人闯入。视频中,可以听到女子哭泣的声音,她拍摄了入住房间的基本环境和已经坏掉的左侧门框。
此后,该网友又发布数条相关视频。据其发布内容,该酒店是陕西省榆林市的兰帝国际酒店,事发时具体时间为7月16日凌晨三点十七分,房间门突然被打开。在房间门被刷卡后,一直尖叫。“外面的人一直使劲推门没有停过,直到门彻底被推开,甚至是门框都直接推坏了”,直到门口没有动静,该女士才穿戴好并给酒店前台打电话,“一共打了三个电话给前台,才有搞卫生的阿姨过来,阿姨告诉我说是隔壁的房客叫她开门”,并且“始终没有一个酒店负责人来说明这个事情”。
7月18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联系到兰蒂国际酒店的一名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对方称,“押金跟房费都已经退过了,然后当时也报了警。她(的房费)剩下2天……2天不到的时间……(我们)都道歉了”。
在问及女子是否还有跟酒店联系时,酒店方表示“没有,她再也没有任何诉求,就一直发视频”。
潇湘晨报记者尝试给当事人留言和私信,均暂未得到回应。
据小政视频17日发布内容,酒店方表示已经退还房费和押金,并解释到“半夜嘛,然后可能那个大姐听错了,然后就开错了”。
7月18日凌晨,该女子对小政视频发布内容作出回应,称“很明显在我走了以后,他们有商量教阿姨怎么说”,“实际上,只退了500押金,和两天我未住过的钱而已”,“从头到尾酒店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如果被定性为偷窥,工作人员会被行政拘留
酒店工作人员擅自进入房间,是否应当被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因此,酒店工作人员的行为如果被定性为偷窥,自然要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可是,如果不是有意为之,而确实是听错了误进入了小文的房间,由于主观上没有违法的故意,因此,就不会认定为偷窥。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入住酒店的时候,应该提高安全意识,晚上休息的时候,要反锁好房门,避免遭遇意外。
(零度时评综合海报新闻、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