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倒垃圾的不文明行为
可不是一件”小事”
分分钟可能会违法违规
近日就有人违规倾倒垃圾
被严厉处罚了!
到底怎么回事呢?
我们一起来看看!
事件回顾
连日来,桐屿街道综合执法大队联合环卫所等多部门对数起不文明行为,高效出击、严惩重罚。
小编带你现场直击
两起违规倾倒垃圾行为的处置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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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5月30日上午10时45分,桐屿街道环卫所的环卫工人在埠头堂村清理垃圾时,发现该村垃圾中转站北面空地上有乱扔的6个蛇皮袋,内装有碎纸片、塑料袋等。
涉事车辆乱倒垃圾
该街道行政执法大队随即开展调查取证、查看监控,最终确定了刘某存在乱倾倒垃圾的行为。面对执法队员的询问,刘某对自己乱倒垃圾、破坏环境的行为供认不讳,他在清运垃圾过程中,图方便将垃圾倒在该处。
2
6月1日上午8时45分,接到三新社区居民反映,该社区新山片区2区53号北面空地上有堆倾倒的建筑垃圾。
通过桐屿街道派出所、交警部门、环卫所等多部门调取监控、走访了解,此处建筑垃圾堆积系当事人范某从一家厂房运载出来的,污染面积近6.5立方米,且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
调查取证
对当事人这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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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刘某、范某随意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桐屿街道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教育,责令其清除违规倾倒的垃圾;
✔ 依据《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刘某、范某分别处以3000元的罚款。
小黑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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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
是破坏环境的不文明行为
更是违法违规的行为
请大家积极监督
如有发现可拨打12345进行举报
各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处置!
各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处置!
各类垃圾必须在指定地点倾倒、处置!
整洁有序的环境
需要大家一起维护
综合:微说桐屿、路桥城管执法
编辑/制作: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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