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自己的哥哥于7月20日早晨在湖南娄底水洞底镇一采耳店内进行按摩、刮痧、拔罐项目时死亡。23日,水洞底镇人民政府一工作人员表示,采耳店店主也表示愿意赔偿,但双方对于赔偿的金额差距还较大。目前多部门正在进行调解。
该工作人员称,涉事的采耳店是正规店铺,店主之前在长沙开店,后来为了照顾孩子上学在当地开了这家店,已有两三年的时间。自己平常也会去这家店按个肩颈,收费也不是很贵。至于该店是否有资质从事按摩刮痧等项目,其表示不清楚。该工作人员介绍,死者是家里的顶梁柱,家里有一位母亲和一个12岁的小孩,“确实很可怜”。
娄星区网信办一工作人员表示,公安机关已排除他杀,水洞底镇正在处理中。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大兵叔叔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需根据死亡原因来判定采耳店的责任!
如果是因为死者的自身疾病导致,那么,涉事采耳店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作为采耳店,是否具有相关的资质做刮痧、拔罐,也是需要考虑的,而且,经营者应尽到安全管理职责,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和损害有相应的预见能力,并积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或减轻损害的程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如果因为采耳店在发现男子突然不适后,没有立即拨打求救电话,延误了治疗导致了男子的死亡的,对此也属于存在一定的过错,为此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死者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自身的健康状况有充分了解,亦应清楚在采耳店这类的按摩场所,接受服务时可能会诱发自身疾病。
所以,如果是因为心脏病导致心力衰竭,其自身疾病是死亡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所以,正常来讲,采耳店如果手续齐备,那么只需要承担次要责任,按照实践来看,往往承担的责任在5%至30%较为常见,换句话说,如果经过计算,死者的各项赔偿总数额在100万元,那么采耳店的赔偿数额在5万至30万元之间是比较常见的。
正是由于相关部门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所以,基本上能够肯定,男子的死亡为自身原因,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获得100%的赔偿是无法实现的。
当然,如果采耳店对男子进行的是不法交易,那么,采耳店承担赔偿的比例也会适当大一些。
目前,双方还在协商,双方的差距有点大,显然死者一方提出了高额的诉求,而采耳店只愿意赔偿很少部分,所以,双方是很难达成一致的,这种情况下,最终可能就只剩下一条路了,就是通过诉讼来处理。
(零度时评综合九派新闻、头条号作者@大兵叔叔)